選擇企業注冊經營范圍需要根據自身的行業特點和發展方向,同時考慮到法律法規的限制和監管要求,進行合理選擇。
- 經營范圍一般事項是指不需批準,企業可以自主申請的項目。
- 前置許可經營范圍是:企業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、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經營項目。常見的前置審批許可項目有:危險化學品經營、保安培訓保安服務許可證核發、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服務、貨幣經紀服務、保險業務、非銀行金融業務、金融控股公司業務、銀行業務、非銀行支付業務、證券金融服務。信托業務、期貨業務、實施高等教育的營利性民辦學校、營利性民辦職業技能培訓機構、快遞服務、勞務派遣服務、對外勞務合作。
- 企業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,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等規定在登記后須經批準的經營項目的,依法經企業登記機關核準登記后,應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方可開展后置許可經營項目的經營活動。常見的后置審批許可項目有:木材采運、蜂種生產、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制品生產、飼料添加劑生產、醫用口罩生產、藥品生產、嬰幼兒配方食品生產、鐵路運輸基礎設備制造、食品銷售、醫療服務、餐飲服務、理發服務、安全評價業務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、中小學教科書發行、煙花爆竹零售、注冊會計師業務、第二類增值電信業務、職業中介活動、建設工程勘察。
許可類經營項目一般需取得相關監管部門核發的證照,核發許可證的過程往往較為復雜和細致,需要企業達到相應經營條件,相關部門上門核查并提供相應紙質資料等,方可開展相應經營活動。